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储能设备集中采购(第二批)
项目标号:SSCL-XM-2025005
1.招标条件
为应对能源转型的挑战,提高电力系统的效率,并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运营,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狮材料”)计划对其下属成员企业(嘉兴、上海片区及其他企业,具体待后续新增,详细见附件清单)储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储能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及取得开工前项目所需手续、安装调试完成后质保期内设备的运维等全部内容,其中项目所需的动力电缆由甲方提供、乙方安装、建设用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
项目企业无偿享有储能设备所产生的碳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碳排放指标及其他相关权益),供方应配合完成相关收益及指标的获取(若有)。
2.2 交货期及建设地点
交货期:具体以企业签订合同为准
建设地点: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员企业指定地点。
2.3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该标的履约能力。
3.2 资格要求
3.2.1 前期设计
需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 现场安装资格
需持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资格组合方式
若单一企业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质,可直接参与投标。
若企业仅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需与另一家满足对应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明确牵头单位。
争对投标单位报名时以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为牵头单位报名的情况,允许其将施工或设计分包给其具备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子公司(或被控股公司),但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必须具备对应项目的经营范围,母公司或控股公司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其具备开票能力的文件。联合体协议需增加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对子公司(被控股公司)履约的连带责任担保条款。
3.2.4 联合体需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且不得以单独身份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2.5 投标人拟派安装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书及近三年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在招标人所在地区(2022-2024)类似采购设备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入本项目,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未被列入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黑名单”;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标书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1月9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4.2 发售标书地点
中国建材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s://c.cnbm.com.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下午13点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501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下午13点30分。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5幢511室生产技术部
联系人:马俊涛
联系电话:18158650767
邮箱:153986377@qq.com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不接受现金。
户 名: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帐 号:331066110018170288479
电 话:0571-85108593
投标人应在2025年11月9日16:3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且不得以个人或分公司账户汇入。(备注栏注明:储能设备投标保证金(嘉兴、上海片区))
8.2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即予以无息退还(遇节假日顺延)。
8.3 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28 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不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与招标方下属成员企业签订储能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时应另行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接受电汇或银行保函。
本项目文件地址:https://c.cnbm.com.cn/cnbm-portal-view/#/procurementDetail?noticeCode=N128331
货主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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